温馨提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普惠性保险,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保障居民健康、病有所医的坚实屏障,同时也是一项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重要民生保障政策,只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才能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进行报销,看病负担才能大幅减轻。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截止日期至2021年12月31日(仅剩15天),逾期未参保缴费的不予补缴,请城乡居民抓紧时间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既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也是社会责任的体现。
一、参保对象
临潭县域内所有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已在所在县区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再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在当地长期居住的异地城乡居民,按照本人意愿,可参加所在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二、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缴费时间为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参保资助范围及标准
1.特困人员、孤儿参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320元/人,个人不再缴费。
2.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其中,农村一、二类低保资助标准为220元,三、四类低保资助标准为160元;
3.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实施定额资助政策,资助标准为160元;
4.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 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可根据实际,享受一定期限的定额资助政策,2021年资助标准为100元;
5.脱贫人口2021年继续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00元,2022年至2025年逐年下调。
除特困人员、孤儿外,其他资助对象实行“先缴费,后资助”的方式,个人先全额缴纳,然后由乡(镇)按以往资助方式进行分类资助,具有多重身份的资助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资助。
四、可享受待遇及待遇享受期
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国家谈判药品、住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待遇。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五、参保缴费流程
1.本县已参保人员:2021年已在临潭参保的,可不办理参保登记,在确认参保身份信息正确的情况下直接缴费。
2.新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在户籍所在乡镇(或社区)进行参保登记。
3.县外参保人员:若要在临潭县参保的,需先联系原参保地医保部门删除参保信息,然后在临潭县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新生儿参保。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
六、缴费渠道
(一)集中征缴
由乡(镇)、社区经办人员通过甘肃省税务局城乡居民社保费代征系统集中缴费。
(二)银行柜面缴费
参保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域内的任一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缴纳。
(三)自助缴费
1.微信缴费方式一:打开“微信”客户端,点击右下角“我→支付→城市服务→城市定位到‘甘南’→社保→甘肃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要求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姓名、确认缴费年限和参保地,点击“下一步”,完成支付缴费。方式二关注“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或“中国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微服务”或“微生活”,选择“生活缴费→医保缴费”,按要求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姓名、确认缴费年限和参保地,点击“下一步”, 完成支付缴费。
2.支付宝缴费:打开“支付宝” 首页,依次选择“全部→便民生活→市民中心(城市服务)→城市定位到‘甘南’→社保→居民医保缴费”,按要求输入参保居民身份证号、姓名,确认缴费年限和参保地,点击“下一步”,完成支付缴费。
3.登陆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手机银行APP缴费。
温馨提示!距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日期倒计时15天!请您尽快缴费,享受医保待遇。临潭县医疗保障局提醒全县广大城乡居民,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只剩下15天,尚未缴费的城乡居民,请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逾期将不再办理。
临潭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